尊崇优待再升级!福州闽侯县退役军人优待医院揭牌
| 2025-05-22 09:43:35??来源: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卓志沐 我来说两句 |
5月20日,福州市闽侯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闽侯县总医院举行退役军人优待医院揭牌仪式。闽侯县领导、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卫健局、县总医院相关负责人出席揭牌仪式。
设立退役军人优待医院,是落实“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关键举措,更是闽侯县双拥工作从“政策保障”向“精准服务”深化的里程碑。随着优待医院正式运营,闽侯县将以“医疗优待”为支点,撬动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拥军。
保障对象 退役军人。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简称“三属”)。 优待就诊条件 退役军人优待证、烈士遗属优待证、因公牺牲军人遗属优待证、病故军人遗属优待证。 本人有效身份证。
优待医院优待内容 在主要医疗场所设置“退役军人优先”标识,保障对象凭优待证就医享受检查、治疗、取药等流程享受优先。 保障对象个人自费体检给予10%费用优惠。完善来院体检退役军人健康档案,提供多学科健康评估及精准健康指导。 门诊收费窗口、取药窗口设置退役军人优先窗口,门诊就诊服务中心提供政策咨询、就医协调等暖心服务。 保障对象急危重症伤病员就诊时,启动急救绿色通道,手续不全的患者一律先抢救后补办手续,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根据病情需要及时组织院内会诊。 保障对象遇有疑难、特殊病症时,医院科室主管医师应及时提出病例讨论申请,由科室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组织讨论。退役军人伤病情复杂需要院内会诊的,必要时由医院领导牵头组织。 优先接收退役军人来院进修、学习免收进修费,退役军人参加医院举办的县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可免交培训费,按期完成培训的人员授予继续教育学分。 下一步,闽侯县将以此次揭牌为契机,持续完善退役军人优待体系,推动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拥军优抚事业,让广大退役军人在闽侯这片热土上切实感受到获得感、幸福感和荣誉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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